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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B: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0-01-09 09:46:13 | 来源:深交所



一、特别提示:

1、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以及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中,详细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情形,但不排除发生以上事项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正在使用的与主营业务光电显示材料及其装备相关的专利资产。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等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公司已与多家审计、评估、法律、证券等中介机构进行了接洽,并就合作事宜进行了磋商。通过甄选,公司已经确定了合作的评估、审计及法律机构,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尽快完成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与评估,并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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