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晓雯
中泰化学11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石化)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拟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国有基金”)合作。新疆国有基金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中泰石化投资4.8亿元,约定国有基金以中泰石化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增资价格。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中泰化学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为新疆国有基金的第一大有限合伙人,中泰石化为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为关联交易。
成立于2012年的中泰集团为新疆国资委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国有基金是新疆国资委倡导,由国资委下属直管企业投资设立,用于解决各直管企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基金,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主要从事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中泰石化主要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及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生产、销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等。其中中泰集团持股70%,中泰化学持股30%。中泰石化在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PTA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6.53亿元,计划于2019年年底前建成。
根据增资扩股方案,新疆国有基金持股期间(拟持股60个月),中泰石化累计实现的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不低于5.25亿元。若中泰石化未能实现承诺业绩,则中泰石化应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限先行分配给国有基金,直至国有基金获得以本次投资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和承诺业绩计算出的应分配金额后,才可向其他股东分配利润。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