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公告,为防止市场主体变相减持、违规减持,对上市公司股东以股份认购ETF按照减持规则的规定,从严实施监管。
沪深交易所表示,上市公司股东认购ETF份额使用的股份计入减持规则规定的减持额度,与该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当期可减持的股份额度。此外,参与主体还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股票认购获得的ETF份额。
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交易所采取基金管理人、股东事前承诺,交易所事前、事中检查、事后监管等措施,确保股东认购ETF所有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规则规定的减持额度。因此,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使用股票认购ETF的行为不存在变相减持、违规减持的情形。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证监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ETF规范运作的监管,保障ETF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