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7日丨兴业证券(601377.SH)公布,2017年4月至5月,张洺豪在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9350万股“长生生物”(证券代码:002680)股票作为质物,融入资金人民币6.3亿元,张湫岑承诺对前述债务承担持续清偿责任。待购回期间,张洺豪以其持有的733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为上述交易办理补充质押。
因上述交易触发提前购回条款,且张洺豪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提前购回义务,构成违约。2018年8月1日,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洺豪和张湫岑返还本金人民币6.3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上述质押股权和张洺豪、张湫岑其他财产。
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张洺豪和张湫岑偿还公司融资本金人民币6.3亿元,支付利息、违约金,且公司有权以张洺豪质押的1668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优先受偿。2019年7月23日,前述判决书公告送达期限届满。
近日,公司收到上诉状,张洺豪于2019年8月2日提起上诉。
鉴于此次诉讼尚未执行完毕,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