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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德证券虚假陈述案新进展 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起诉

时间:2022-08-11 17:22:27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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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哈尔滨中院已安排陈某等诉*ST瑞德案证据交换,预计下周正式开庭。

回溯前情,2020年7月17日晚,*ST瑞德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重庆监管局查明,*ST瑞德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2022年7月15日,*ST瑞德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一审判决145份,公司应赔偿投资者损失合计22,897,462.39元(含诉讼费用)。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ST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月1日收盘仍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ST瑞德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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