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7月4日晚间,*ST海伦(维权)发布公告称,对公司董事长金诗玮等提起诉讼,原因为“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还称,已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些事项也是公司在经历去年发生“抢公章”事件后的最新进展。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称,根据《公司法》149条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ST海伦内斗引发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21年,就曾发生过“抢公章”的现象。在7月4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ST海伦对相关事项再次进行了公告。
公司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认为:金诗玮系*ST海伦现任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ST海伦公章被案外人非法侵占,已脱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制。2021年10月9日上午,案外人丁剑平等人带领数十名保安强行进入*ST海伦,自行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宣布成立所谓的“临时监管小组”,强行接管*ST海伦,并从公司原定岗位的相关负责人员手中强行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证照、财务U盾等重要财物转移至“临时监管小组”的控制之下。为此,*ST海伦已向非法侵占公司证照的人员提起诉讼,并已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2021年10月17日,金诗玮签名以公司名义对“临时监管小组”成员非法侵占公司证照的行为向法院提起公司证照返还诉讼,要求丁剑平、张秀伟、栗沛思、尹亚平、郭晓峰、邓浩平、马超等七被告返还非法侵占的全部公司证照,并同步提交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正式立案,并于2022年1月11日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裁定禁止被告丁剑平、张秀伟、栗沛思、尹亚平、郭晓峰、邓浩杰、马超在本案作出生效判决前使用公司公章办理法定代表人、董监事、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案已于2022年6月18日召开第一次庭审,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但公司董事马超、邓浩杰认为:“公司的公章证照一直在公司原定岗人手中保管、使用,符合公司的印章证照管理制度,不存在被抢夺的情况。”
“结合前期公章控制问题的争议,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可能会集中在两方面。”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一是本次诉讼所涉起诉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的用章行为,是否可以代表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取决于公司印章是否失控、失控的具体区间以及另案中法院对印章使用限制的具体范围;二是原告方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原告能否证明违反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案件的走向与原告的举证能力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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