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联合召开了全面注册制改革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和市场机构人士提出,下一步在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应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突出市场化法治化导向,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真正将注册制改革落到实处。
不少与会专家认为,前期注册制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所原所长、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施东辉认为,前期改革试点精简优化了发行上市条件,重构了审核机制和程序,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和审核的透明度,加重了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的责任。
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于吉鑫表示,前期注册制试点改革使得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周期的可预见性更强,审核人员专业性明显提高,企业上市意愿增强,上市企业数量增加较多,以往“炒壳”现象明显减少。
与会人士也提到,前期改革试点仍存在未完成的任务,一些基础性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胡滨认为,下一步,应以发挥市场机制功能为根本目标,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跃文提到,下一步改革需继续坚持以注册制为引领的组合式改革思路,预设改革过渡期,将发行审核与上市审核相分离,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行为边界,完善股市内在稳定机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雄飞提到,要真正发挥刑法中欺诈发行证券罪的威慑力。于吉鑫表示,下一步注册制改革应体现“宽进严罚”的原则,对于存在欺诈发行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惩处,要坚决退市;要继续完善企业诚信制度,让失信企业付出更大代价。
在配套政策的改革方面,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提到,为防止注册制改革后市场出现大的波动,需要提高交易制度的灵活性,增强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对冲功能。
注册制背景下,机构更应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国潮提到,未来应进一步厘清中介机构责任,处理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控制社会成本间的关系。君联资本董事总经理邵振兴说,应当明确保荐机构职责,处理好保荐与跟投的关系;建立吸引长期投资者机制,允许证券发行人主动选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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