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网》蔡俊
编辑 吴悦
一纸公告,引发资本市场“吃瓜群众”的围观。
近期,康盛股份(002418.SH)公告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海证券”,000750.SZ)涉嫌违规减持其股份,并表示已第一时间向对方的负责人致电发函沟通情况,要求国海证券说明股票处置的实施情况,并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向广大投资者道歉等。
截至6月15日,双方未就该事件发表最新的公告。实际上,此前国海证券就有多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近些年其信用减值占净利润的比例也较高。
另一方面,今年国海证券公开了最高85亿元的定增方案。公司表示自营和资本中介等业务将成为主要推动力,今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3亿元、0.52亿元,各自同比下降37.98%、69.98%。未来如何,一切有待观察。
纠纷起自股权质押业务
国海证券与康盛股份的瓜葛,实际要追溯到后者的股东陈汉康。
根据公告,此前陈汉康把所持康盛股份的股权质押给国海证券。之后,双方发生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并诉诸法庭。经法院裁定,国海证券将减持陈汉康所质押的股份,比例占康盛股份总股本的5.37%。
从质押到诉讼,再到减持,国海证券处理这笔交易颇为坎坷。
康盛股份在公告里披露,今年3月4日至6月1日期间,国海证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陈汉康所持股票,占总股本的1.008%,康盛股份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即“大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对此,《投资者网》就该事件的进展向国海证券求证,对方表示:“公司不存在按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如相关事项触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康盛股份的风波,也掀开了国海证券股权质押的冰山一角。
2021年半年报中,国海证券曾披露十多起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纠纷。这里面,有一起为公司起诉陈某、深圳某公司、成都某公司,涉及本金达1.1亿元。不过,公司未在2021年报中进一步披露该案件的进展。
多起质押回购诉讼,或导致国海证券的信用减值损失处于高位。2021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4.05亿元,同比下降23.44%,占同期净利润的44.65%。信用减值损失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关,同期公司返售金融资产合计36.5亿元,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达34.2亿元。
此前,国海证券向《投资者网》表示,“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场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开始暴露,各证券公司都进入化风险、降规模阶段”,且“近年来公司股质业务以消化存量为主,新增业务审慎开展,业务规模大幅压缩”,“对于涉及的资产减值等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最高85亿元的定增计划
虽有股权质押业务的风波,但国海证券眼下最关注的,还是定增计划。
今年4月,国海证券公开最高85亿元的定增方案。按照方案,公司将对投资与交易、资本中介、子公司、资管等业务最高分别投入40亿元、25亿元、10亿元、5亿元。
这里面,国海证券表示自营和资本中介等业务将成为主要推动力。方案显示,自营涵盖股权、固定收益、衍生品等投资,资本中介主要指融资融券。实际上,公开重点业务前,公司内部对组织架构已进行调整。
根据年报,国海证券的经营管理层负责零售财富、企业金融服务、金融市场等三大委员会,以及直管部门。其中,直管部门包括前中后台。2021年,直管的前台部门有所变动,新增了创新金融部、中小企业投资交易部,裁撤衍生品部、场外市场部,保留权益投资部、投资管理部、信用业务部、网络金融部等。
不过,调整后国海证券的自营业绩出现明显下滑。今年一季度,公司的投资收益为-844.19万元,2021年同期为3.85亿元。对此,公司表示同期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
2021年,国海证券的投资收益为13.9亿元,较2020年的13.86亿元略有上升。但其中,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为6.4亿元,同比下降约12%。
此外,国海证券的投行业务也遭遇业绩下滑、被处罚等情况。2021年,公司投行业务收入3.6亿元,同比下降14.3%。Wind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股权和债券的承销金额分别为30.34亿元、44.57亿元。
今年4月,广西证监局和深交所先后对国海证券下发警示函、监管函。起因是公司在承销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通集团”)的债券项目时未勤勉尽责。2016年至2018年,公司为胜通集团发行债券,之后该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而申请破产。
深交所的通报显示,国海证券负责胜通集团的项目时,未审慎关注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纳税申报材料,并表示公司“未实地查看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其已处于停产状态”。
此前,国海证券向《投资者网》表示,“胜通集团因2013-2017年年度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监管部门也先后对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承销商等中介机构进行处罚,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均已及时公告”,且“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也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教训,持续强化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防范能力”。(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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