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ST新研(维权)(下称新研股份)公告,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财务造假,公司及时任高管遭处罚,部分涉案人员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此前于2021年11月8日,新研股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因新研股份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新研股份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新研股份虚增营业收入约33.47亿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3.51亿元、8.15亿元、11.74亿元、8.85亿元、1.21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9.71%;虚增利润总额约13.11亿元。
证监会指出,根据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
1、责令新研股份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2、对时任明日宇航董事长韩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3、对明日宇航执行董事暨新研股份董事长方德松、新研股份董事暨明日宇航副总经理王少雄、时任明日宇航财务总监匡理鹏给予警告50万元的罚款。
4、对时任新研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卫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5、对时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张舜、明日宇航副总经理胡鑫、明日宇航副总经理刘佳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6、对韩华配偶暨明日宇航北京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杨立军、时任新研股份财务总监李继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同时,当事人韩华、匡理鹏、张舜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韩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匡理鹏、张舜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新研股份指出,公司尚未就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如最终数据与公司目前测算情况不一致,并触及相应标准,公司仍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新研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农牧机械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公司。截至6月9日,公司股价报2.15元/股,年内已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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