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个股 >

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广东明珠三位独董收警示函

时间:2022-05-26 19:22:10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2〕59号

关于对王志伟、吴美霖、李华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志伟、吴美霖、李华式:

经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珠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张坚力是广东明珠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和连平县金顺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平金顺安)均受张坚力控制,是广东明珠的关联法人。2016年至2020年,广东明珠及其子公司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深圳众益福、大顶矿业、连平金顺安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但广东明珠未在2016年至2020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31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吴美霖和王志伟自2018年11月起、李华式自2020年1月起任广东明珠独立董事,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志伟、吴美霖、李华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5月20日

股民福利来了!十大金股送给你,带你掘金“黄金坑”!点击查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