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点睛
文 周彭 张文朗 彭文生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4月18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1](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三个方面提出20多条措施,旨在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这些措施有两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以结构性措施为主,二是准财政特征明显,比较符合金融周期下半场政策组合的特征。此外,为了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审慎监管政策也可能有边际变化。
新举措以结构性措施为主,“准财政”特征明显。
在前15条用以支持内需的政策中,绝大多数都是结构性政策,以再贷款工具和信贷指导为抓手,引导银行加大普惠性质的贷款投放,着力加强对受疫情冲击较大主体的资金支持,向实体经济让利,带有准财政性质。此外,央行进一步明确上缴利润的数额以及进程,是货币配合财政的“协同式”宽松,其效果要比降准更强[2]。具体来看:
►结存利润上缴数额进一步精确,上缴进程已经过半。央行进一步明确利润上缴数额,从上次发布的“1万亿元以上”进一步明确为“11000多亿元”。截至4月中旬央行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何上周的降准幅度较为克制[3]:由于已经有较多渠道投放流动性,大幅降准的紧迫性并不强。其中“协同式”宽松投放基础货币会直接改善私人部门的资产负债表,比降准对经济的提振效果更强。此外,央行在文中明确强调要完善退税工作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从重点行业与重点群体两个角度出发,全面落实资金支持政策。央行提出,要加大对受疫情较大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既要落实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也要加大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的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隔离观察人员和暂时失去收入人群的房贷等贷款合理延后还款时间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抓手,保障供应链稳定。央行明确提出,要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适时增加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保障好春耕与粮食流通。加大对物流航运、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支持,加快1000亿元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
除准财政政策之外,监管政策的态度也有所变化。
地产政策方面,金融支持将在供需两端发力,既要稳需求,也要稳项目。基建投资方面,除了开发性银行要继续发力,央行专门指出要保障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需求。具体来看:
►地产既要稳需求,也要稳项目。需求端,央行提出要因城施策,合理确定首付比、住房贷款利率。在供给端,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区别项目风险和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并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业务。
►基建方面,明确提出“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同时从区域与项目两个角度发力提振投资。在本轮宽松过程中,央行首次提出“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此外,央行提出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央行也鼓励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汇管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央行在《通知》中鼓励金融机构对外贸企业在跨境结算、融资、购汇换汇、出口信用保险等各领域加强支持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减免相关费用,明确提出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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