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深圳,记者 吴昊)讯,新股破发创新高,股民中签后弃购的现象也渐渐增多。尽管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在12个月内累计3次弃购,180日将不得参与新股/新债申购,但选择弃购的中签股民还是有增多之势。
对此,有券商向客户发出硬性规定,新股中签不得弃股。例如财通证券就向客户发出“新股中签缴款是一个股民的义务”“不得给予弃购”的服务短信,一时间不仅是客户大呼不解,证券行业的讨论声也不少。
提醒短信中提到,“如果投资者新股已经中签,账户资金足额,证券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资金冻结,不得给予弃购。”
财联社记者就此致电财通证券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公司的该项提醒短信是遵照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中的内容,该文件明确提到“已中签的投资者不可以依据个人意愿放弃认购新股”等相关内容。问及此份文件的具体出处,该人士回答,文件为交易所下发给券商的窗口指导文件,并未公开挂网。
据此记者采访交易所相关人士,得到的回复是,交易所没有这类窗口指导。
同时,该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中签号码公布时间为申购的第三天(T+2日),财通证券将提前于申购的第二天(T+1日,公布新股申购配号日)的晚间冻结客户资金,如果截至该时点前,客户账户仍有资金(无论是否足额),都将被冻结且不能申请解冻。
该客户强调,这一做法完全是遵照“中签缴款是股民的义务”的原则。
财通证券的做法并不是孤例,部分其他券商也有此类规定。那么,相关规定对网上打新有哪些具体细则?财通证券的相关做法,究竟是合理规定还是霸王条款?
中签后担心破发想弃股,如何做到,有营业部人士很坦率,账户不要有闲钱。
中签后究竟有没有弃购的权利?
争议主要来自于两部分:其一是股民中签缴款是否应该被强制性不得弃购;其二是资金冻结的时点为T+1日晚间是否合理,又是否为行业普遍动作。
记者根据财通证券客服人员的表述,在网上查询到该份沪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的百度文库文件。
根据其中第9条显示,已中签的投资者不可依据个人意愿放弃认购新股,必须按照中签结果履行交收义务。结算参与人应当及时对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新股认购资金进行冻结或扣款,并根据冻结或扣款结果进行放弃认购数据的申报。
记者查阅深交所网站,并未在标题为《深市首发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中查询到上述说法。不过该文件对新股认购与弃购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解读。
深交所提到,投资者中签后只需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的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将于T+3日15:00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放弃认购数量可以不为500股的整数倍,最小单位是1股。
但同时也提醒,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未足额缴款而被暂停6个月新股申购资格的,6个月后自动解锁,投资者无需到开户营业部履行相关手续。
其中,放弃认购情形沪深两市分开统计,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
“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
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投资者部分放弃中签股份也属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无效认购的,不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
也就是说,除了“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的情形之外,只要中签客户在账面有可用资金的情况下弃购,都被纳入弃购次数统计。
对此,有券商营业部人士对记者直接支招,“客户的打新账户上不要留钱就可以了。有的券商不支持自主选择不缴款,就只能客户自行把钱转出。”
另外,受访券商人士也均对记者表示,其所在公司对中签缴款没有强制,完全看客户意愿,但也会提醒客户,不要超过交易所所规定的弃购次数,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T+1日冻结客户资金且不允许解冻,是否合理?
更大的争议点在于财通证券在T+1日即冻结客户资金,且不允许解冻的做法是否恰当合理。
根据某券商股票中签流程显示,T日即新股发行当天,投资者参与购买新股,只要在新股发行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3:00,提交委托都可以申购新股;
申购的第二天(T+1日),将公布新股申购配号。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委托、营业部柜台查询、大厅自助委托等方式查询自己申购新股的配号;
申购的第三天(T+2日),将公布中签号码。投资者可通过与中签号码核对的方式确认是否中签。
申购的第四天(T+3日)为缴款日,即申购新股的缴款截止日,投资者如果中签,须保证当日账户中有足够中签数量的申购资金;否则应在当天16:00前保证帐户有足额缴款资金余额,系统会自动缴款,且日终将会在账户中显示成功缴款的新股余额。
在前述深交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提到,实施细则规定的“T+2日日终”是指T+2日晚上24点前,并不规定T+2日缴款的具体截至时点。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具体截至时点,并确保不晚于T+2日晚上24点。
据此,记者咨询了数位券商营业部人士。一位华南地区中型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的做法是,如果客户中签有弃购意向,客户经理会通知其在T+2日前提前转走资金,“不然冻结后再申请解冻的话会很麻烦。”他还表示,T+3日前如果客户来不及转出资金,可用账上资金做逆回购等,“因为冻结只是限制了转出。”
还有券商则在APP推出“新股中签冻结”功能,以便有弃购意向且冻结资金另有他用的投资者,在中签缴款日(T+2日)释放冻结资金。
另一位头部券商营业部业务人士则表示,其所在公司没有设置默认冻结的条款,T+3日可以转出。
中签如中刀,年内新股破发创新高
“财通证券此时发送‘不得弃购’的通知短信,是否与近日高价新股的大比例弃购有关。”有行业人士猜测。
4月12日晚间,经纬恒润发布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根据网上新股认购情况统计,网上投资者弃购股数326.09万股,弃购金额3.95亿元,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66.75万股。照此计算,个人投资者的弃购率高达33.76%,也就是每10股中约3.37股弃购。
公告显示,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华兴证券)包销,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为10.87%。公告显示,经纬恒润发行价为121元/股。
不但弃购比例高达10%,3.95亿元的弃购金额也跻进了目前的前3名,目前最高的弃购金额为中国移动的7.56亿元,次之为邮储银行的6.53亿元。
大规模的弃购与新股破发比例的创新高不无关系。“中签如中刀”“凭运气亏钱”,屡屡破发的新股让投资者大呼伤不起。
据WIND统计,截至4月14日,今年已发行新股97只,其中上市首日破发的新股有25只,破发个股比例达25.8%。
截至4月14日,今年内上市首日破发新股跌幅前10名的个股中,有3只于今年1月上市,4只于今年3月上市,而3只4月上市的新股唯捷创芯-U和普源精电-U,则分别以36.04%和34.66%的跌幅,位居年内发行首日破发的一、二名。
统计上市以来破发的个股数量,则达到了55只,占比高达56.7%。其中1月14日上市的翱捷科技-U,发行价164.54元,截至4月14日收盘,跌幅已达60.4%,收盘价65.15元;1月18日上市发行的迈威生物-U,发行价34.80元,截至4月14日收盘,跌幅达48.85%,收盘价17.8元。此外,上市以来跌幅超过40%的年内新股还有亚虹医药-U、首药控股-U、思林杰、唯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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