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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收关注函: 比克动力业绩补偿款追偿成问询重点

时间:2022-04-12 08:27:06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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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胥帅每经编辑 梁枭

作为电池领域的细分巨头之一,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的关注度很高。4月11日,深交所向长信科技(300088,SZ;昨日收盘价6.96元/股)下发了关注函,事关比克动力业绩补偿款问题。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长信科技增资入股比克动力,但后者业绩承诺并未达标。按照《增资扩股协议》,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补偿金额为11552.08万元,截至目前比克电池仅向长信科技支付补偿款800万元。

当前,比克动力面临现金流压力,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提到,长信科技未明确补偿期限且未主动、及时要求比克动力承担补偿责任是否符合相关监管指引的要求。

因业绩追偿收关注函

11日,长信科技收到关注函。深交所关注内容涉及到比克动力业绩补偿款追偿问题。

事情要追溯到6年前。2016年2月,长信科技以8亿元认购比克动力新增注册资本,持有比克动力增资扩股后10%的股权。根据各方签订的《关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比克电池承诺比克动力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比克电池系比克动力控股股东。《增资扩股协议》约定,若比克动力未完成业绩承诺,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在股东权益上给予公司补偿。2018年,比克动力实现净利润4479.1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增资扩股协议》,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补偿金额为1.16亿元,截至目前比克电池仅向长信科技支付补偿款800万元。

从时间点来看,长信科技当时入股比克动力的时机并不凑巧,恰好处于上一轮锂电的景气高点。2018年开始,受制于电动车退补等因素,国内锂电市场迎来寒冬。从2018年到2020年年中,恰好是新能源发展低谷期,包括比克动力的电池环节等产业处于盈亏平衡线上下。

而在2020年3月30日,长信科技与比克电池签订《业绩补偿协议》,比克电池需在2020年7月20日前支付不低于20%的业绩补偿款,余下部分在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补偿,比克电池未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业绩补偿款。同时,长信科技称因比克动力现不具备履行业绩补偿的能力,暂未向比克动力主张业绩补偿,但从未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对比克动力主张权益。

深交所关注的重点在于,长信科技未明确补偿期限且未主动、及时要求比克动力承担补偿责任是否符合相关监管指引的要求。

另一个关注点则与新力金融(600318,SH;昨日收盘价7.76元/股)与比克动力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深交所要求说明,在新力金融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长信科技始终在追偿业绩承诺补偿款上区别对待比克电池与比克动力,且认为比克动力不具备补偿能力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帮助比克动力规避补偿义务的问题。

深交所还要求长信科技进一步说明在比克电池始终未进行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公司仍未向比克动力积极追偿业绩补偿款的合理性,是否怠于向比克动力追偿,是否损害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

公司“正组织材料回复”

实际上,眼下比克动力有大量未清偿债务及未决诉讼。新力金融并购比克动力,也是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解决标的资金问题。

诚如重组预案中提及,比克动力所处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通过交易,比克动力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助力比克动力快速发展。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这条路就暂时走不通了。

深交所也要求长信科技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已终止的情况等,说明比克电池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清偿剩余业绩补偿款的可行性。

需要注意的是,比克动力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到未履行支付货款等事项。对于这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又该以何种方式履行?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如果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存在抽逃出资,则只能申请公司破产,作为债权人进行分配。但如果存在未实缴注册资本情况,股东负有在出资范围内补充出资的义务,通过充实公司注册资本来执行。

4月7日,比克动力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也就债务问题表示,公司的债务问题并未造成重大危机。“近两年随着业务战略调整及经营改善,债务问题并未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加上寻求法律维护债权等工作的推进,债务问题进一步改善。”

就关注函提出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即致电长信科技。上市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我们也是今日(注:4月11日)才收到关注函,正在组织材料回复。有什么问题等回复后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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