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深圳,记者 周晓雅)讯,近年来,私募行业整体监管力度加强,深圳等私募管理基金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地区也在不断释放监管从严信号。
4月8日,深圳证监局通报辖区最新私募基金监管情况。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辖区存量4273家私募机构,环比减少35家机构。存续机构中,绿色机构增加,黄色机构、红色机构则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主要出于机构经督促整改完毕、被中基协注销及自主注销等原因。
就在此前一日,深圳证监局一级巡视员朱文彬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几年来,深圳辖区私募风险整体趋于收敛,投资者利益日益得到保护,正面引导效果开始显现,未来,深圳证监局将联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持续打造分类监管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性。
此外,广东证监局也在上月中旬率先发布了开展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从3月16日起到4月30日,针对截至去年底注册地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市)并已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自查。
深圳绿色私募机构连续三季度占比超八成
深圳证监局发布的2022年第2期(总第13期)《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显示,2022年一季度,辖区迁入及新设19家机构,迁出及注销54家机构。
在存续机构中,绿色机构3505家,占比82%,较2021年四季度末共计增加56家,增加原因为机构经督促整改完毕由黄转绿、机构新设等。
黄色机构466家,占比10.9%,较2021年四季度末共计减少78家,减少原因为机构经督促整改完毕、被中基协注销及自主注销等;红色机构302家,占比7.1%,较2021年四季度末共计减少13家,减少原因为机构经督促整改完毕、被中基协注销及自主注销等。
据了解,2020年6月,深圳证监局向辖区全部私募机构下发了《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私募机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于2020年12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详细情况及整改计划。随后深圳证监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各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和定期通报。
2020年07月24日,深圳证监局披露第1期《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提及公开宣传推介、向不特定对象募资、误导欺骗社会公众等多个在私募基金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随后,深圳证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深圳辖区4472家私募机构中,绿色机构2608家,占比58.3%;黄色机构1482家,占比33.1%;红色机构382家,占比8.5%。红色机构中,发现16 家机构存在违法线索,另有55家无法取得联系,311家经多次督促仍未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而到去年年底,深圳地区的存量私募机构增至4308家,其中,绿色机构已增至3449家,在当地私募机构总量的占比已超八成,达80.1%;黄色机构锐减至544家,占比为12.6%;红色机构315家,占比7.3%。
事实上,从披露的数据来看,早在去年三季度末,深圳地区绿色私募机构占比首次超过80%。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深圳辖区存量4352家私募机构中,绿色机构3508家,占比80.6%,较二季度末增加24家;黄色机构562家,占比12.9%,较二季度末减少21家;红色机构282家,占比6.5%,较二季度末减少54家。
15家涉嫌犯罪的黄色机构被采取措施
从督导情况来看,深圳证监局表示,自《通知》下发以来,深圳证监局持续督导各机构及时报送自查自纠结果,严格落实整改计划,持续合规运营。经核查发现公司未认真自查整改或瞒报谎报的,依法严肃处理。
2021年至今,有15家黄色机构经核查发现瞒报且存在涉嫌犯罪线索,被深圳证监局调整为红色机构,并依法通报公安机关。
同时,深圳证监局已将未报送自查自纠结果的红色机构列为监管处置重点对象,并协调行业协会采取暂停产品备案、列入异常经营机构、注销管理人登记等措施。对于长期怠于整改,整改计划未如期完成且未说明原因的机构,深圳证监局将联合地方政府、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分批开展现场检查、约谈公司负责人。
早在今年1月,深圳证监局曾披露3起关于私募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违规事实包括私募基金产品未依法办理备案手续、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等。
对于后续的监管,深圳证监局表示,对红黄绿三类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绿色机构合规运营和做优做强,督促黄色机构限期整改,及时移送处置红色机构。将持续运用私募基金监管系统监测、现场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等方式核验各机构自查整改情况。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提及,各私募机构应坚持合规诚信经营,持续配合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工作,积极加入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争取成为白名单机构,不断做优做强。
昨日,在深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证监局一级巡视员朱文彬表示,这几年来,深圳证监局对“伪私募”“乱私募”“类私募”乱象坚持零容忍、动真格、出重拳的监管态度,不断释放监管从严的信号,推动监管措施落地见效,努力实现私募监管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辖区私募风险整体趋于收敛,投资者利益日益得到保护,正面引导效果开始显现,行业秩序正在重塑,向好向上的行业生态逐渐形成。
广东证监局正开展私募机构2022年自查
3月1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自查对象为辖内所有私募机构,包括基金管理规模为零、未实际展业的机构,自查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4月30日。
具体来看,自查内容涵盖基本要求、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内控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等7大模块61项的自查要点。自查要求各私募机构应当成立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自查工作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自查的具体工作,其中,管理规模在2亿元(含)以上的私募机构,还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试运行)报送自查材料。
广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专项检查、线索核查、回访检查等现场检查工作,对辖区私募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进行核实,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查不深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私募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