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4日)晚间,金力泰(300225,SZ)公告称,收到非独立董事刘金梅、独立董事王澜的《辞职信》。二人均在信中表示,在任职期间,因相关工作受到干扰,导致现无法正常履职,故申请辞去该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前一天(3月23日)晚间,金力泰合计持有公司3.45%股份的股东吴国政发函,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刘金梅非独立董事职务、罢免王澜独立董事职务。
两名董事均表示“相关工作受到干扰”
据金力泰公告,刘金梅、王澜系金力泰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经金力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任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不过,二人均表示,在任职期间相关工作受到干扰,导致无法履职,因此辞职。
金力泰对辞职信的内容回应称,对公司董事的正常履职,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始终予以支持与配合。董事会成员在自2019年12月30日以来的历次定期报告的相关文件中作了签署与确认;在历次董事会决议中均作出“同意”的表决并予以签字确认。
同时,金力泰表示,在收到刘金梅、王澜的辞职信后,立即于3月24日早间向刘金梅、王澜发出函件,要求对方就辞职原因所指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如实陈述及提交,但刘金梅、王澜拒不配合,未按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相关说明以及证据。
此外,金力泰称,刘金梅、王澜分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本应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但其却在《辞职信》中无端指责、捏造事实,给公司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投资人及公司损失。公司对刘金梅、王澜此种不顾职业道德、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予以强烈谴责,并将视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金力泰认为,刘金梅、王澜发来的《辞职信》中所述的辞职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没有任何依据。
此前,据金力泰3月22日公告,上市公司于3月20日收到监事王薇的《辞职信》,其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王薇在《辞职信》中亦表示,其在金力泰监事会的履职受到了干扰。
刚被股东提议罢免
资料显示,2011年金力泰上市时,吴国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之后,吴国政将股权转让。截至目前,吴国政合计仍持有金力泰3.45%的股份。
3月22日,吴国政发出函件,提请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罢免刘金梅非独立董事职务,罢免王澜独立董事职务,并提请选举罗甸、吴纯超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提请选举于绪刚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此同时,他提请选举沈旭东、朱顺杰为公司监事。
“为更加有效地行使股东的监督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吴国政这样解释发函的目的。同时,吴国政表示,原计划要罢免未对公司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的监事王薇,鉴于王薇已提出辞职,因此作罢。
而对于罢免刘金梅的原因,吴国政表示,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与资源赋能以及需要董事有更加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投入于公司事务,刘金梅不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至于罢免王澜,吴国政亦称,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赋能,王澜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金力泰人事变动颇为频繁。3月22日晚,金力泰公告称,董事兼副总裁严家华因个人原因辞去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仍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职务;副总裁葛乐凡因已于近日获得境外永居权并决定移民,不适宜再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故辞去副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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