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业行家
在全网围观俄乌局势的热闹中,行家所在的群内也出现了紧跟热点的“招聘”。比如,这份时间戳为2月24日盘前,自称来自俄方的消息——
而在今天(2月25日),又出现了急招雇佣兵的需求。
自矜慧眼的行家,作为段子一笑而过。不过,圈内人士在应聘之际,即使没有上过“一个神奇的网站”的当,也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比如这位女士,应聘私募CEO,入职仅四个月就不欢而散,并被老东家告上了法庭。
为期四月的短暂打工
日前,一则来自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前海法院)的判决书,引起了行家注意。
对劳动争议案,行家并不陌生,近期就有过多篇爆料。但相关诉讼的由头,几乎都是员工起诉公司“讨薪”。而本案却有些“另类”: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离职的CEO!
话说,生于1984年的郭小丹女士,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接到了一份来自深圳前海众泓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众泓壹基金)的OFFER。
除了CEO的头衔外,录用函中载明的待遇颇为丰厚:转正后薪酬3.71K,外加相当于1到3个月薪水的年终奖,以及10万元起步,上不封顶的董事长基金。
元旦假期后,郭女士于2021年1月4日入职,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3个月试用期,月薪3.5万元。
两个月转瞬即逝,双方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第二份劳动合同,期限缩短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
又是两个月过去,2021年4月30日,众泓壹基金向郭女士发出一份《试用期不予转正通知》,称经全面考核,结果为“不能胜任CEO岗位”。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多达五项,行家抄录如下:
一是缺乏统筹能力,未能作出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给员工明确的发展方向,致使公司工作出现停滞状态,
二是缺乏责任感,遇事不能勇于承担。
三是任职期间,各项工作进度缓慢且拖延,致使公司成本增加。
四是在2021年4月16日的突发事件中,未能承担起CEO工作职责,未保护员工利益,未能维护公司形象,造成公司形象损失,破坏员工归属感,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五是融资团队虽然初步搭建,期间承诺4月业绩目标1个亿未能完成,且融资团队整体工作推进缓慢。
在劳动法框架下,众泓壹基金下了“哀的美敦书”,二选一:
要么转岗为融资负责人并签订业绩目标责任书,在三个月考察期内团队融资额不低于3.5亿,个人融资额不低于1个亿;后期每月目标按20%增长。未达到要求将无偿辞退。
要么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交接及手续办理。
郭女士并不接受转岗,于5月7日被辞退。也就是说,这位CEO从入职到被开,刚好四个月。难怪有那句话,CEO也是打工者。
全数清零的私募机构
出于好奇,行家查了查双方的背景。郭女士的名字,查下来并没有什么发现。而众泓壹基金,工商信息也颇为简单:
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参保员工仅有4名;股东为两名自然人,持股比例均为50%。
更让行家奇怪的是,这是一家在中基协备案的私募机构。只不过,规模不到5亿,全职员工刚好5名,似乎过于“迷你”。
另据中基协提示,众泓壹基金旗下产品均已清盘。
行家逐一查看了中基协备案的四只产品:“众泓三重稳进1号”,早在2018年6月之后未见更新;“众泓万绿湖尊享一号”、“众泓老牛一号”和“众泓壹盈合1号”最后更新日期分别为2020年2月、6月和12月。
要求支付房租的诉求
就行家所知,私募的高管职位,通常来自内部提拔或是同行挖角。尤其是CEO这个关键岗位,似乎不太可能对外招聘。
看来,背景并不深厚的郭女士,应聘成了这家私募的CEO。这其中,是否也有某些“坑”的成分呢?
被辞退后,郭女士按照流程,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求。而“接招”的众泓壹基金,也发起了反仲裁。
郭女士的仲裁要求包括,支付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4.28万元,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3.71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97万元;年终奖3.71万元,董事长基金3.33万元,工作日延长加班工资5.41万元,休息日加班工资12.74万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51万元。
而众泓壹基金要求郭女士承担临时职场5到7月租金5.5万元,正式职场5到7月租金76.72万元。
在仲裁败诉后,众泓壹基金向前海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也因此演变为“互诉劳动争议纠纷”。
在诉状中,除不予支付工资、奖金,赔偿金,承担办公场所租金外,众泓壹基金还追加了诉求:郭女士归还公司办公设备(苹果电脑1台),支付律师费9000元,并负担诉讼费用。
而郭女士除前述“讨薪”事项外,还要求众泓壹基金支付律师费8000元。
行家不太厚道的猜测,这台办公电脑可能在提桶跑路之际,被她扣下用来抵扣工钱吧。
涉及工作电脑的判决
当然,作为利益无关的第三方,行家想知道,法院怎么判。
首先,法院搬出了劳动合同法,其中规定:合同期限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据此,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试用期为两个月(2021年1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而众泓壹基金未发放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间的工资,应按转正后标准支付工资45628.74元,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69360.87元。
关于年终奖和董事长基金,法院认为,录用通知虽有相应内容,但入职后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并且,作为奖金福利,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金额,当事人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解约赔偿,法院认为,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绩效考核岗位说明书中设置了考核方式,但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完成了预设的绩效考核程序,得出不能胜任工作的考核结果,“缺乏事实依据和程序正当性”。即便员工在例会中发生争执和冲突,也不存在因其的原因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并且在试用期届满两个月后,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作出辞退的决定,“主观上具有恶意,也违法了法律规定“。公司违法解约,应支付赔偿金36308.7元。
关于加班工资,当事人提交了钉钉打卡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但法院认为这不足以证明经公司安排加班,也没有履行报批的程序,不予支持。而郭女士在外地尽调期间有两天为法定休息日,众泓壹基金予以确认,并且没有举证安排补休,应按双倍标准支付加班工资6436.78元。
关于房租费用,众泓壹基金提交了由装修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而法院认为,双方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且公司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失职行为导致工程延期并造成租金损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进一步指出,租金支出属于公司维持正常经营支出的合理成本,该款项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关于律师费用,费用依照胜诉比例,由双方分担。其中郭女士支付280.8元,众泓壹基金支付2587.24元。此外,法院还确认郭女士应及时返还公司提供的工作设备,即交还苹果电脑。
总体来说,这一判决,让同样是打工者的行家心情不错。
抚卷长嗟,行家还有更多思考。作为金融机构,尤其是管理岗位,在用人之时,是否更需要审慎。而行家经营券业数十年,对行业人才颇为熟悉。如果有相关需求,不妨先向行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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