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康芝药业披露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康大制药与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签署“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合作协议”,在前期注射用苏拉明钠获得了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对注射用苏拉明钠进行进一步的横向研发工作。
本次研发的目的在于,考虑到当下新冠病毒株突变愈加频繁,注射用苏拉明钠具有同时抑制RdRp酶和嘌呤能受体的作用,据目前国外有研究苏拉明钠用于新冠后遗症等相关报道,公司决定继续开展其在抗新冠方面的研究。公司近期还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注射用苏拉明钠可能是潜在的治疗新冠原始毒株及变异毒株感染的药物。
这一公告披露后,康芝药业随即迎来市场关注,公司股价在2月15日至2月23日的合计7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超过70%,期间还出现了三次20%的涨停。深交所也于2月21日向公司下发关注函,追问公司所称在研产品可能是潜在的治疗新冠原始毒株及变异毒株感染的药物的具体依据及权威性,并说明此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公司:在研药物对不同变异株仍有抑制活性
2月23日晚间,康芝药业回复关注函称,公司自2015年起,通过与中科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的合作,研发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由肠道病毒EV-A71导致的儿童手足口病,并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自从2019年12月出现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呼吸道感染和肺炎病例后,康芝药业研发团队马上联想到,肠道病毒与冠状病毒同属单股正链RNA病毒,而注射用苏拉明钠的广谱抗病毒活性有可能用于治疗新冠病毒感染。
2020年2月,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是国内最早从新冠肺炎病人中成功分离出SARS-CoV-2病毒株的研究单位之一,并迅速建立了在vero-E6细胞体系下的药物抑制活性检测系统。康芝药业迅速与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合作,对注射用苏拉明钠抗新冠病毒活性进行了测试。
据公司公布的实验结果显示,在病毒感染滴度为MOI=0.1的条件下,注射用苏拉明钠能有效地抑制对SARS-CoV-2对vero-E6细胞的侵入,具有明显的剂量关系,EC50值为25.2-57.7µM,而且加药越早,抑制作用更明显;公司同时比较了武汉病毒所等其他研究机构的检测数据。在病毒感染滴度较注射用苏拉明钠试验降低一半的条件下,注射用苏拉明钠的抑制活性显著高于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里推荐的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EC50 25.2-37.4 µM:109.5µM),并与文献记载的另一推荐抗病毒药物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当(EC50 25.2-37.4µM:17µM)。
康芝药业还援引美国JasonMcLellan教授实验室的研究结果称,应用表面等离子共振技术(SPR)和生物膜层干涉技术(BLI),发现注射用苏拉明钠能降低SARS-COV-2的S蛋白受体结合结构域(RBD-SD1)与宿主细胞ACE2的结合程度,其抑制作用呈现初步的剂量相关性。
另据不同国家的实验室相继证实,苏拉明钠能抑制SARS-COV-2病毒进入宿主细胞及其早期复制。英国TheFrancisCrick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发现,苏拉明钠能高效抑制SARS-CoV-2的Nsp13RNA解旋酶,IC50值仅为0.74-1.6µM。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NIH)的研究人员发现,苏拉明钠能高效抑制SARS-CoV-2的3CL蛋白酶,其IC50值仅为6.5µM。随后在不同国家实验室的类似研究也证实,拉明钠对SARS-CoV-2病毒3CL蛋白酶具有明确的抑制作用。
基于以上证据,康芝药业表示,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是以世界上具有权威性的理论基础为依据,预测注射用苏拉明钠对不同SARS-CoV-2病毒变异株仍然有抑制活性,这也正是此次委托研究希望探究证实的内容。
康芝药业同时提示风险称,研发项目注射用苏拉明钠开展以上的新适应症尚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后续需开展系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新药研发进展及结果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方案、受试者招募情况等众多因素影响,可能因临床(前)试验的安全性、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导致研发进度或结果不及预期,如果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则可能导致研发失败,进而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效益的实现。
否认利用热点炒作股价
在回复函中,康芝药业也详细披露了此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本次合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合同金额因涉及商业秘密问题暂不公开。
具体合作方式为,康大制药负责提供注射用苏拉明钠以往相关研究数据和本研究的费用,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负责提供本实验用的3种SARS-CoV-2病毒株基因组序列,负责本项目计划书中约定的敏感性检测方案进行研究,提供病毒敏感性研究报告,以及负责保留相关研究原始资料2年,在康大制药提出书面申请的前提下提供给药监机构进行数据真实性查验。
对于此次研发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公司称,因开展本委托研究项目产生的技术资料所有权、研究开发成果及其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等归属于康大制药,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归康大制药所有。未经康大制药书面同意,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不得擅自单方面报道或公开发表相关试验结果。
双方确定,康大制药有权利用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检测数据、研究报告等进行后续改进或再开发,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权属及相关利益归康大制药所有。
康芝药业表示,考虑到前期资本市场对SARS-CoV-2病毒的相关信息较为敏感,签署协议后因做实验等原因接触此信息的人员较多,特此公司判断本次签署的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合作协议达到相关披露要求,在公告中公司也加强了相关的风险提示,因此公司不存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后期研发费用预计1亿元
对于项目的研发进展,回复函称,在新冠肺炎新适应症方面,注射用苏拉明钠已完成了人体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体外抗新冠病毒活性试验,并开展了探性临床试验等。目前正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变异有效性进行研究。后期公司将全面评估和制定下一阶段苏拉明钠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研发策略。
关于研发费用,公司表示,该项目前期共投入研发费用合计约3980.87万元;后期主要是临床研究费用,由于临床试验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因为结果不理想而终止,从而导致总体研发费用波动较大。根据后续的研发策略,预计后期研发费用1亿元左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长期资本开支、短期营运资金安排,目前公司资金足以支持注射用苏拉明钠近阶段的研发。
根据康芝药业2021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当期账面货币资金为3.06亿元。不过,康芝药业近年来经营业绩并不理想,2019年亏损2646.30万元,2020年盈利933.93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则亏损416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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