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矫月
见习记者李昱丞
2月16日晚间,*ST广珠(维权)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对于涉嫌信披违规的更多细节,公告未予详述。长期代理投资者维权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ST广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与此前广东证监局处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坚力涉嫌信披违规一案有关。
该案最早要追溯到2021年4月29日,*ST广珠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ST广珠还称,自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生额合计35.17亿元。此后,*ST广珠连收交易所问询函,实控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帷幕被揭开一角。
2021年6月25日,*ST广珠实控人张坚力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24日,*ST广珠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称,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张坚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年5月6日起,*ST广珠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开始“披星戴帽”。去年以来,*ST广珠积极自救,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置出原有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置入大顶矿业资产包,主营变更为铁矿采选。
“对*ST广珠而言,证监会的调查可以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付永生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公司的行为经过证监会认定构成重大违法,将严重影响公司保壳,依法股票应被终止上市。
厉健对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最高法院对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后,后续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还要面临投资者索赔。
“根据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厉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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