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各执一词,至今已经停牌1000多天的“A股停牌钉子户”*ST德奥到底是否具备恢复上市条件之争,终于有了定论。
深交所2月16日发布公告显示,深交所决定不同意*ST德奥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深交所不同意*ST德奥恢复上市
2月16日,深交所在《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中指出,因*ST德奥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7月,*ST德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并获受理。
2022年2月8日,*ST德奥披露《关于收到保荐机构终止恢复上市保荐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联储证券表示,有充分理由认为*ST德奥已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不再为*ST德奥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
2022年2月14日,深交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383次工作会议,对*ST德奥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应当由保荐人保荐;第14.2.6条规定,保荐人应当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就公司是否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出具恢复上市保荐书;根据*ST德奥2022年2月8日的公告,联储证券不再为*ST德奥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因此,*ST德奥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第14.2.1条、第14.2.6条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上市委员会未通过*ST德奥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2.15条规定,依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不同意*ST德奥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券商与上市公司各执一词
2020年6月14日,*ST德奥与联储证券签署《关于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持续督导之协议书》,联储证券于2020年7月初协助*ST德奥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文件。
最近,就*ST德奥是否具备恢复上市条件,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联储证券各执一词。
2月8日,*ST德奥公告,公司2月7日收到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联储证券发来的《关于终止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的通知函》,联储证券认为,2020年、2021年1-9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99.45万元、-2469.29万元,公司预计2021全年归母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6000万元。*ST德奥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已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2020年11月,广州农商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合计约25亿元的资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对该案件的义务承担情况尚无定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重整引入的投资人曹升等与迅图教育出现不和迹象,对后续公司经营存在较大不利影响。因此,联储证券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公司已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不再为贵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
随后,*ST德奥在2月12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资金仍能保证公司经营性资金相对充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业务模式适应市场需求。重整以来,公司逐步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业务结构得到改善;同时,选任新的管理层后,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经营效率得到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改善。关于联储证券所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不确定性,已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不具备客观依据。目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正常推进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最终数据以公开披露的审计数据为准。公司认为自身具备恢复上市条件。
编辑:李若愚郑雅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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