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2020年12月31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
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主要目标方面,《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意见》明确,力争到2025年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品种和质量提档升级,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
2020年12月31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到2025年,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内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均降低5%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98%以上。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每年突破3-5种关键短板钢铁材料。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50个以上智能工厂。
上海钢联资讯总监徐向春分析认为,对于钢铁行业碳达峰的目标时间节点,征求意见稿和正式文件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在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出,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也就是说在2025年前要力争率先碳达峰。正式文件不再强调率先碳达峰,有利于钢铁行业有序进行碳减排。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均降低5%以上”,而正式文件提出“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没有再提具体的数值,为今后几年的调控留有一定的余地。
利用废钢资源量将超3亿吨
《意见》要求,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有序发展电炉炼钢。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加快完善电炉炼钢相关标准体系。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
对此,富宝资讯废钢行业分析师夏圣岩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废钢利用量是2.26亿吨,按照《意见》要求,还要增加0.74亿吨,增幅约为32.74%。废钢对应的是电炉炼钢,和以铁矿石为原材料的高炉炼钢相比,能源消耗量小,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目前,废钢来源主要依赖国内,2021全年中国进口废钢仅仅有55.23万吨,而废钢消耗量则有2.26亿吨,进口占比仅为0.24%。
徐向春表示,废钢主要来源是存量钢铁,包括汽车、桥梁、大型钢铁设备等。我国钢铁积蓄量已达约100亿吨规模,废钢供应量进入快速增长期,每年要增加1000万-2000万吨的废钢量。
鼓励实施兼并重组
《意见》提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认为,《意见》将原先的产业集中度数据目标取消,使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更加良性健康发展,不为数据目标实现而盲目重组,而是通过兼并重组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利用协同效应推动重组后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通过兼并重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在技术、环保、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突破可以在集团内迅速推进应用,同时在采购、销售、供应链体系等方面显现协同效应,有利于钢铁行业整体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川财证券研报显示,钢厂整合并购动作加速,引发新一轮市场集中度提升,关注并购重组对行业格局长期影响。
“实施兼并重组有利于调整钢铁行业产业布局,增强头部企业竞争力,避免行业过度竞争,防止价格战产生。此外,兼并重组可以引导长流程产能向短流程产能转换,减少能耗。”徐向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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