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间,ST华钰(维权)公告收到西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未及时披露,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行政处罚,其中董秘被罚款60万元。
从公司违法违规内容看,主要是:
1、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具体为,刘桂英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西藏开恒、西藏诚康由刘桂英直接控制,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即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西藏开恒、西藏诚康与华钰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华钰2017年销售总金额为3.89亿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25.32%;2018年销售总金额为3.2亿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17.7%。
华钰矿业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情况,但是公司未进行披露。
导致未及时披露的原因也是因为相关关联人未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2、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属于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
道衡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桂英为华钰矿业董事长刘建军之妹,也是道衡投资的总经理,2020年6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道衡投资持有的华钰矿业流通股5768万股,占华钰矿业总股本10.4%。此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3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华钰矿业未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华钰矿业于2020年10月-11月多次向道衡投资发送询问函,询问内容包含司法拍卖事项,道衡投资未回复。直至2020年12月30日,道衡投资向华钰矿业报送《关于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告知函》。道衡投资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违规内容就主要以上这些,但是部分处罚是按照2019年《证券法》来的。其中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对华钰矿业上述违法行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之一,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董秘2020年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为56.2万元,意味着一年工资白领了。
从违法违规内容来看,其实两件事情都有个相关方未配合的问题,比如关联人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披露自己控制的企业,相关方股权被司法处置时未告知上市公司,甚至在上市公司发来问询函下,仍旧未及时回复。
在处罚时,相关方未配合披露也被给予了处罚,其中道衡投资被罚款250万元,刘桂英被罚款50万元。当然,在追究相关方未配合披露的责任后,属于上市公司及董秘的责任也是跑不了的,上市公司有义务去了解和梳理企业的关联人,尤其是和上市公司在从事着交易行为的企业,所以追究上市公司和董秘的责任也无可厚非,这也要求董秘们在梳理关联人时要更费心,否则最终被罚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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