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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内幕交易被罚!这次,当事人“跑”在了利空前面

时间:2021-09-13 18:23:22 |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孙越

内幕交易屡禁不止,既有人提前买入获利,也有人在利空消息发布前卖出。

证监会近日披露的一则处罚决定显示,宁波德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冒同甲利用内幕信息“避损”,在上市公司终止重组公告发布前卖出约2655万股,成交金额逾9500万元,最终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知悉内幕后提前抛售股票

先来回溯下本案的经过:

上市公司鸿达兴业原拟以现金购买鸿达集团、郑某英所持有的盐湖镁钾100%股权。公司自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至2018年6月25日。

复牌后,鸿达兴业股价却连续遭遇3个跌停。

2018年7月7日,鸿达集团及鸿达兴业核心董事、高管召开会议,一致决定应该优先考虑实施股份回购,先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当年7月28日,鸿达兴业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案的当事人冒同甲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蔡某兵有多次联络,又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郑某英、林某韩有见面接触,提前知晓内幕消息。

2018年7月9日,冒同甲实际控制的“宁波德希”账户首次开始卖出鸿达兴业。

7月9日至7月20日,“宁波德希”证券账户合计卖出鸿达兴业约2654万股,成交金额9523.73万元。

回看行情发现,以收盘价为准,鸿达兴业股价自7月9日至7月20日,一路从4.07元下跌至3.32元。在“宁波德希”清仓卖出后,鸿达兴业股价迎来了短暂的4天反弹。随后便是震荡下行,至2018年10月12日,鸿达兴业股价最低跌至2.56元/股。此后,直到2019年1月中旬,鸿达兴业股价再度走强,并在3个月时间内股价翻倍,最高达到7.3元。

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引起监管关注

本案中,冒同甲卖出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高度一致,交易异动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2018年7月7日,鸿达集团及鸿达兴业核心董事、高管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先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在会议召开后的首个交易日(7月9日),“宁波德希”证券账户首次开始卖出鸿达兴业。

2018年7月6日至7月9日,冒同甲多次通过微信与蔡某兵联系,7月9日冒同甲做出交易决策,“宁波德希”证券账户卖出部分鸿达兴业。

7月17日晚冒同甲与郑某英、林某韩见面,7月18日上午8点35分20秒,冒同甲与林某韩有过一次电话通话。7月18日冒同甲做出交易决策,通过“宁波德希”证券账户开始集中、连续、清仓式卖出鸿达兴业。

证监会认为,“宁波德希”证券账户卖出股票时点与冒同甲联系、接触内幕信息知情人时点前后相续。冒同甲对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鸿达兴业没有提出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冒同甲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贯彻“零容忍”

重拳打击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严厉打击的重点。

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启动操纵市场案件调查90起、内幕交易160起,合计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作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行政处罚176件,罚没金额累计超过50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市场犯罪案件线索41起、内幕交易123起,合计占移送案件总数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

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大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账户联动,密切关注异常交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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