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洪景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李洪景通过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5%的股份。李洪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李洪景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洪景先生未直接参与公司研发项目,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研发的专利技术,其参与研发的授权专利 9 项,公司共有授权专利 53 项,李洪景先生参与研发的授权专利占公司授权专利总数的 16.9%。李洪景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其中,“一种医用石墨烯增强钛合金棒材的制备方法”专利,李洪景先生担任第一发明人,但该专利并非公司的核心专利。李洪景先生担任第一发明人的授权专利占公司授权专利总数的 1.9%。
李洪景先生在职期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洪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洪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李洪景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在聘任新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 Eric Gang Hu(胡刚)先生代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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