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王宇露)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8月17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简称《指南》)的通知,《指南》对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管理、自律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
《指南》分总则、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管理、自律管理和负责五章。其中,“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部分对专业胜任、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严格管理公开发表言论、合规开展宣传推介、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15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内部管理”部分则对建立制度及职业道德规范管理体系、强化员工背景调查、检查与评估、考核及奖优惩劣和开展职业道德宣传培训5项内容做出详细规定。
《指南》强调,协会对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对行业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对于职业道德相关制度制定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应给予表彰奖励、问责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奖励处分不当等情形,协会可给予指导并提出更正建议;对于违反自律规则的,协会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协会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指南》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