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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果链股拟上市?捷邦科技外销占比高企 曾有对赌协议

时间:2021-06-15 16:23:40 | 来源:投资时报

由于捷邦科技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比重较高,如果未来被苹果取消供应商资格,将对其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投资时报》研究员关越

以立讯精密(002475.SZ)、歌尔股份(002241.SZ)、蓝思科技(300433.SZ)为代表的果链股,纵然在过去两年内于A股市场上演数出大起大落、暴涨暴跌的戏码,仍是倍受投资者关注的投资品种。

而果链公司也并非一成不变。近日,苹果公布了2020年最新的200家核心供应商,中国大陆厂商新增12家,被剔除4家,共42家。其中有一家过去三年常居此榜的公司,主营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捷邦科技)。日前,该公司已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说明书,申请登陆创业板。

此次IPO,捷邦科技拟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81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计划募集资金5.5亿元,其中约3.52亿元用于“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余分别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该公司招股书注意到,2018年至2020年(下称报告期),捷邦科技客户集中度和终端品牌厂商集中度高,外销占比颇高。此外,捷邦科技和其实际控制人曾与相关股东约定对赌条款,在申报上市之日“掐点”解除。

客户集中度高,外销占比高

捷邦科技是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服务。招股书数据显示,报告期内,捷邦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4.48亿元、6.07亿元、8.5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30.28万元、6855.57万元、6912.05万元。

该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比亚迪等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再由其集成组装后销售给苹果、谷歌、亚马逊和SONOS等终端品牌厂商。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报告期内,捷邦科技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05%、80.01%和81.03%,其中对第一大客户富士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8%、36.85%和39.52%,客户集中度较高。

从终端品牌厂商来看,捷邦科技大部分产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产品,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22%、77.95%和81.27%,下游品牌厂商集中度高。由于该公司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比重较高,如果未来被苹果取消供应商资格,将对其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股书称,为降低客户集中度,公司将采取持续不断开拓终端品牌厂商和新客户,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开拓新市场,加大业务多元化布局等措施。

汇兑损益影响大

在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下,由于重要客户例如富士康、广达电脑等客户要求的送货地址以保税区为主,捷邦科技的外销占比也颇高。报告期内,该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分别为3.78亿元、5.29亿元和7.5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31%、90.22%和89.99%,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平均水平36.07%、33.89%、37.53%。

捷邦科技的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由于2020年因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较大幅度升值,公司产生汇兑损失达2654.27万元。而报告期内,该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311.26万元、-105.94万元和2654.2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比例分别为-4.17%、-1.22%和32.40%,整体呈上升趋势。

该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包括苹果、谷歌、亚马逊等消费电子品牌商,若未来全球贸易环境进一步变化,该公司与国际消费电子品牌商的合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由于中国境内人力成本、产业配套等比较优势趋于减弱,全球电子产业制造存在向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进一步转移的可能,如该公司无法持续维系现有客户关系或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将可能会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在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公司外销占比高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捷邦科技回复《投资时报》表示,公司外销收入中境内保税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而目前国际贸易变化尚未对公司外销销售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其将积极关注外汇市场变动情况,采取远期结汇等方式,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据悉,报告期内,捷邦科技主要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远期结汇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0.99万元、-0.77万元和-11.03万元。

对赌协议与补充协议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捷邦科技实际控制人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三人合计控制83.34%的表决权。

2020年9月,捷邦科技因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引进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和超兴创投五名新股东,以货币形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409.2828万元。而在此次增资中,捷邦科技和实际控制人与长江晨道、宁波天睿、业峻鸿成和超兴创投在《增资协议》中约定了优先清算权、整体出售协商、反稀释、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信息权和检查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条款。与国信资本也约定了类似特殊条款。

虽然不存在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条款,但协议中约定的反稀释条款、股份转让限制条款和优先分配权条款等对赌协议条款仍会影响公司股权清晰性和稳定性。

在递交招股书之前,捷邦科技与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对相关对赌条款进行了处理,约定自公司向证监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全面解除,且不再具有任何恢复执行之效力。而捷邦科技股东之间的约定是,若捷邦科技未能成功上市致使回购条款恢复生效,可能会触发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可能发生变化。

对此,捷邦科技回复《投资时报》表示,就目前正在执行的增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该公司不是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当事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相关约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情形,相关协议不与公司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当然条款解除是附有上市条件的,是针对上市前存在对赌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能属于应对监管要求的权宜之计。具体是否能顺利上市,是否属于上市前对赌协议的清理,最终还得看监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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