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项目公司被判解散 尚荣医疗“兵败”秦皇岛
本报记者/夏晨翔/王登海/秦皇岛报道
从昔日的合作伙伴到今日对簿公堂,秦皇岛第二医院迁建项目搁浅。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尚荣医疗”,002551.SZ)参与投资的秦皇岛第二医院迁建项目(秦皇岛市广济医院)已经停工数年,且内部空无一人、荒草丛生,成了“烂尾楼”。
秦皇岛第二医院迁建工程是河北省第二批交通能源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清单44个项目之一,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建设北戴河国际健康城,承接京津健康、医疗、养老产业转移背景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而恰好此时,尚荣医疗提出用3~5年的时间通过PPP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超过30家三级医院的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秦皇岛市政府、北戴河新区管委与尚荣医疗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广济医管”)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
按照计划,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将使其医疗服务达到国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然而,目前不仅项目停工搁浅,合作方也对簿公堂,秦皇岛广济医管也被判决解散。
引入社会资本
尚荣医疗创立于1998年并于2011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疗产品生产销售、医疗服务、健康产业运营等,其中医疗服务细分为医院建设和医院管理。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明确以秦皇岛市第二医院为基础,在北戴河新区建设一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3年4月9日,秦皇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进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
2015年5月19日,秦皇岛市政府、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与尚荣医疗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投资”)签署了《关于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投资迁建合作协议书》。
2016年1月13日,尚荣投资与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建投”)、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潮建投”)签署《关于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之投资协议》。
天眼查显示,秦皇岛建投成立于2008年12月1日,是秦皇岛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金潮建投是隶属于北戴河新区管委的国有企业,北戴河新区财政局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三方签署的协议,尚荣投资用现金出资人民币38017.85万元与秦皇岛建投,以及金潮建投共同设立秦皇岛广济医管并投资建设广济医院,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6.698%,秦皇岛建投以秦皇岛二院的净资产以及品牌、团队、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认缴注册资本,秦皇岛二院的评估净资产值为12344.55万元,品牌、团队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37.60万元,秦皇岛建投此次出资额为12982.1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2.776%;金潮建投以现金出资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526%。
秦皇岛广济医管成立后,在北戴河新区划定地块上(滨海快速路与前程五街交汇处)投资建设一家三级甲等标准的综合性医院,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医院,医院名称为“秦皇岛市广济医院”,同时挂“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牌子。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的单位性质、财政补助渠道保持不变,由秦皇岛广济医管与广济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
项目停建多年
尚荣医疗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均称该项目处在主体建设阶段,但事实上该项目2018年就已经停工。
秦皇岛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选址在北戴河新区滨海快速路东侧、薛营村西侧。不过,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项目尚未建成,且内部空无一人、荒草丛生,已处于停工状态。
不仅如此,因项目出资问题,昔日的合作伙伴现如今对簿公堂,法院已经判决解散秦皇岛广济医管。
2020年6月,金潮建投向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解散秦皇岛广济医管。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2020)冀 0392 民初 188号民事判决支持了金潮建投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金潮建投的诉讼理由是,秦皇岛广济医管成立后,在广济医院建设过程中,因尚荣医疗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工程施工进度缓慢。2018年5月,尚荣医疗为解决约定资金无法到位的现状,申请以秦皇岛广济医管为贷款人进行贷款,但未获金潮建投及市建投公司的认可,后广济医院建设项目停止施工至今。项目停工后,金潮建投多次与尚荣医疗沟通,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以推进项目建设正常进行。2019年1月,尚荣医疗明确表示不再对被告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现广济医院建设项目停滞,项目内深基坑因长时间雨水浸泡,部分护坡已坍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被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金潮建投认为,因尚荣医疗拒绝后续出资,并拒绝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导致广济医院建设项目停滞,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秦皇岛广济医管继续存续将使原告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目前通过其他途径已无法解决。故金潮建投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散秦皇岛广济医管。
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尚荣投资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2月14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尚荣医疗表示,法院二审判决后,尚荣投资将依法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同时,尚荣投资与金潮公司和市建投公司就广济医院项目目前产生的矛盾和分歧正在通过其他非司法渠道进行协商沟通。
“伪PPP”?
秦皇岛二院迁建项目最终选择与尚荣医疗合作,或许跟政策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有关。2014年12月30日,河北省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其中包括秦皇岛市第二医院迁建工程。
事实上,对于PPP项目有诸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制度约束,对项目前期的识别、筛选、可研、立项报批等也有严格的要求。2014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明确提出了项目在识别阶段要提交“实施方案”,并且“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行性项目准备阶段。
“‘两评一案’是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这三个文件也是指导PPP项目的行动纲领,在项目入库及融资的时候都需要这三个文件,因此,这三个文件需要做,也需要通过相应的专家论证。”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重整重组部主任、河南省财政厅PPP推介专家(法律类)张华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规范的PPP项目,不得出现未按规定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或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自行以PPP名义实施的行为。
尚荣医疗曾公告称,秦皇岛广济医院PPP项目运作模式为BOO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模式,秦皇岛广济医院PPP项目并未通过财政部物有所值评价进入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未通过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批,也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秦皇岛广济医院建设完成后将由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股东协议是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签署,但最终的合作合同是需要政府方即实施机构签署,一般是只有项目入库了才能采用PPP模式去运作,如果没有入库,直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可能涉及政府隐性债务,是违规的。”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璐璐分析认为,根据现有资料来看,这个项目严格上来说不算PPP项目,仅仅通过公司自筹资金建立医院,无需财政拨款。之所以称为PPP模式,或许只是为了取得建设医院的特许权,只要授权文件齐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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