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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和
记者近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获悉,备受关注的某财经节目知名嘉宾主持廖英强涉非法经营罪一案,将于4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2020年1月,上海二中院曾发布受理此案起诉的消息。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起,廖英强陆续设立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某商务咨询中心、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7家公司,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经营证券业务许可的情况下,招募不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讲师,采用线上发布直播视频、解盘节目,线下举办讲座等方式,面向公众提供有偿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建议,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亿余元。
2016年10月起,廖英强伙同其他人利用其参股经营的公司,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开发销售具有荐股性质的相关软件,面向公众提供有偿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
本案共涉及14人,另外13人也被另案起诉。
据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此前报道,廖英强在担任证券节目主持人期间,利用自身作为明星股评家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发布荐股视频,并通过实控账户在荐股后大量卖出荐股前买入股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2015年中,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舆情热度与交易实时监控,及时发现了相关线索。首先,舆情监控发现廖英强的微博账号市场关注度较高,尤其是交易日午间发布的股评节目点击率居高不下。同时,交易实时监控发现“廖英强”同名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存在明显异常。在此基础上,一线监管人员持续跟踪其微博发布的荐股信息,并通过大数据平台扫描全市场荐股前后交易账户,进而根据账户交易相应股票的频率、金额、交易时点等信息开展排查,锁定了一批在荐股前埋伏、荐股后卖出获利的嫌疑账户。经过一段时期的跟踪监控,在积累了大量事实依据后,上交所及时准确地向证监会上报了相关账户违规线索,有力地支持了后续稽查执法工作。
2018年5月6日,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00万元,并处8600万元罚款,合计1.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