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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倾销、价格欺诈 5家社区团购企业被顶格处罚

时间:2021-03-03 18:34:09 |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低价倾销,价格欺诈!5家社区团购企业被顶格处罚

杨洁

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被处罚150万元,食享会被处罚50万元,均为违反相应条款,被顶格处罚。

资料显示,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分别属于滴滴、拼多多、美团旗下企业,十荟团、食享会则分别有阿里、腾讯参投。

多多买菜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回应称,已接到行政处罚通知。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问题积极整改。

美团优选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回应表示,已收到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通知,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加强整改。

橙心优选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已经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公司高度重视,真诚接受,将对所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存在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线索,先后对上述五家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四家企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五家企业均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按照我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如此处罚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违法行为对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影响比较大。上述企业低于成本销售商品,补贴范围广、补贴频次多、补贴金额大,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对农贸市场、集贸场所和小商贩的正常经营活动冲击较大。

二是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比较严重。上述几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拥有庞大的用户量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被互联网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迅速放大,覆盖面广、危害后果较为严重。

三是违法行为情节比较恶劣。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在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后,上述企业补贴金额虽然有所降低,但依然没有全面整改。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罚款,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目的。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严肃指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个不得”。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市场,会给小商贩、社区便利店等线下社区经济模式造成冲击,带来明显负效应。此外,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烧钱抢市场、垄断后提价”的不正当竞争倾向,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短期看,相关企业竞争前期实行“补贴”策略时消费者确实能以较低价格获得短期实惠。但占领市场后,相关企业很可能大幅抬高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社区团购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米袋子”“菜篮子”为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区团购市场监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企业行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其他经营者正当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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