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个股 >

主板IPO被否以后 建工修复又想来创业板了 但隐瞒重要信息 分包问题依旧!

时间:2020-10-22 11:46:05 | 来源:IPO日报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工修复”)将在10月23日创业板上会。IPO日报发现,它是一家“有故事”的公司。

建工修复经历了暂缓表决、IPO被否,现在再次向IPO发起冲击,不过IPO日报发现,其上会稿还隐瞒了不少信息,比如,公司曾经被发审委质疑的分包问题仍然存在……

是“巧合”吗

据了解,建工修复主要从事提供环境修复综合服务,包括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从股权结构来看,建工修复的控股股东为建工集团,其持股比例为61.39%。

2015年5月,建工修复提交主板申报稿,更新之后于2017年6月27日第一次上会,发审委彼时给出的答案为暂缓表决。

随后第十八届发审委接棒,建工修复于2018年1月16日第二次上会,结果却是被否决。

主板IPO折戟后,建工修复于2019年7月再次进行IPO上市辅导,并于2020年7月提交创业板申报稿。

了解完大概的IPO进程后,再回过头来看建工修复被否决的理由,会发现不少有趣的现象。

被否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

具体来看,十八届发审委彼时质疑,建工修复与中科鼎实联合中标的北京焦化厂项目毛利率高达87%,且按2:8的比例划分收入,毛利率异常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项目摘要,数据来源:2017年5月报送的申报稿

需要指出的是,建工修复2014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均不超过30%。而且建工修复在2017年5月的更新后主板申报稿中显示,上述合同金额为2.06亿元,公司涉及4115.22万元,公司与中科鼎实无关联关系。

但IPO日报发现,中科鼎实与建工修复并非毫无联系。

2019年1月,中科鼎实被京蓝科技(000711.SZ)收购,现为京蓝科技控股子公司。而京蓝科技2020年3月新任的执行总裁郝鑫,其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建工修复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分包问题仍存

除了上述问题,十八届发审委还质疑了建工修复不少方面。

比如,建工修复主营业务成本中,分包成本均为50%以上,部分已完工项目分包成本占比超过90%,涉及分包商共207家。建工修复是否存在将原要求相关资质的招标合同分包给无资质方实施的情形。

2017年5月报送的申报稿显示,2014年至2016年,建工修复的207家分包商中未获得资质证书的有21家,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26家。

资质摘要,数据来源:2017年5月报送的申报稿

此次创业板IPO,建工修复分包成本依然比较高。2017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成本中的分包成本便分别高达4.08亿元、5.16亿元、5.48亿元、1.82亿元,相当于建工修复总营业成本的55.32%、53.73%、53.38%、56.2%。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成本摘要,数据来源:创业板上会稿

与上次不同,建工修复于最新的上会稿中表示,分包商具有相关资质。而且公司上会稿中并没有披露,建工修复的分包商未获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过,没有披露不代表一定没有问题。IPO日报发现,建工修复转包的部分项目存在问题。

2019年12月的判决文书显示,松桃苗族自治县锰渣集中处置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净宇公司,其将该建设项目一期(包括库区内电施工程、库区内废水处理工程、库区内土建及市政工程、库区外电施工程、库区外工艺部分、库区外土建及市政工程)发包给建工修复与贵州建工集团组建的联合体。

然后,建工修复与六〇五队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分包套娃”并没有结束,六〇五队与浩南公司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六〇五队将其转包而得的工程又转包给浩南公司施工。

浩南公司施工完成后,虽然通过初步验收,但因工程建设单位净宇公司与承包人建工修复等未就工程进行最终结算,而没有收全款项。为此,浩南公司与多方开始了诉讼大战。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浩南公司因最终结算的条件尚未成就而败诉。但判决文书有两个地方值得关注。

裁判文书摘要,数据来源:裁判文书网

一是,浩南公司仅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该工程施工明显超越了浩南公司的建筑资质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二是,建工修复进行过上诉,但目的不是为了推翻结果,而是要把一审中关于“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复”删除。

建工修复向二审法院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工程存在问题需要进行修复,一审判决对该事实认定错误。这会导致相关单位追责,且无需再另行举证该事实,会给建工修复造成重大损失,恳请撤销。

但工程建设单位净宇公司却向法院表示,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不可能花费4000多万元进行修复。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在当事人另行主张权利时另行解决,在本案中予以认定并无意义,本院对此不作认定。

截至2020年10月21日,裁判文书网无相关进展。另外,对于这个事件,建工修复的创业板上会稿只字未提。

因环保问题多次受罚

更令人惊讶的是,建工修复作为环境修复公司,却在环保方面多次受到处罚。

上会稿显示,2017年7月11日,因建工修复未经批准从福建省转移固体废物至湖北省,湖北省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环罚字[2017]9 号),公司被罚款9万元。

处罚摘要,数据来源:天眼查

对于这条处罚,建工修复并没有谈及太多。但天眼查显示,建工修复的固体废物重达3300吨。

写到这里,记者看了看旁边不到100斤的同事,应该约为6.6万个同事的重量。

另外,IPO日报发现,在上会稿外,建工修复还涉及一个7300吨的污染土。

2016年11月,武汉丰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丰智环保”)与建工修复签订了福建东南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污染土终端处置工程合同,约定以每吨409元的价格由丰智环保将污染土运至湖北省武穴市,进入水泥回转窑系统高温/无害化处置。

丰智环保签完合同后,又将上述业务以每吨150元的价格转包高勇。

2017年年初,高勇为牟取不法利益,在取得丰智环保有关人员的同意下,分两批将污染土运至鄂州江边码头进行非法倾倒、填埋共计7300吨。最终涉案人员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判刑。

关于公司是否尽职尽责、以及上述事项是否需要在上会稿中披露等问题,IPO日报向建工修复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