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3月13日,ST秋林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上市,股票代码600891。
公告显示,公司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