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1日讯(记者 程宇楠)作为寿险企业中屹立不倒的“龙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拟将联手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成立基金布局房地产业。
11月6日,电子城发布公告称,电子城拟以自有资金与中国人寿、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华平东久”)通过入伙方式加入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置业”)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原有限合伙人全部退伙。
公告显示,该基金拟募集总规模不超过43.02亿元,国寿置业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缴100万元,占比 0.02%;电子城华平东久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100万元,占比0.02%;中国人寿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30.1亿元,占比69.97%;电子城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12.9亿元,占比 29.99%。
基金成立后将通过直接或间接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分年度、分批次的收购电子城下属6个园区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收购总价款暂定为40.39亿元,最终价款将根据标的实测建筑面积进行调整。
据了解,6个园区不动产分布于北京及天津两地,5宗建于工业用地之上,1宗建于研发用地。据公告统计,6宗标的资产的合计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1万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约为19.56万平方米。其中占地面积最大的为建于研发用地的电子城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的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三期项目项下的不动产资产,该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52.9%。;转让价款为27.48亿元,占收购总价款的68.04%。
公告还披露,该基金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8年,存续期限届满后,基金进入清算期,即应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的投资期(以下简称“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止,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相应延长;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存续期限为“处置期”
另外,电子城在公告中提示,在基金运营期,如果标的资产运营情况不良,未达到中国人寿方的考核要求,北京电子城将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给电子城方造成损失。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以上情况联系到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表示暂不接受采访。随后记者问道,关于如上事宜,中国人寿方的披露公告何时发布,对方表示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此前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就对险资与地产的关系做了梳理。他表示,房地产公司与险企的投资关系其实是相互的。险资经常投资(包括举牌)不少房地产企业。寿险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使其可以配置部分房地产的长期股权。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引入长期性、稳定性以及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险资作为投资,也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