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深圳金融局”)发布公告称,一直以来深圳市政府高度高度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资源体系,给全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师资保障,拟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挑选业内专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
根据通知,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均可申报:
1、 在持牌金融企业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经验;
2、 在股权投资机构任职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成功的投资案例;
3、 在高校、科研院所任职的,拥有政治、经济或金融等学科方面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4、 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精通经济金融相关政策;
5、 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或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6、 在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任职的,且具有丰富金融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7、 在其他机构任职的,其研究领域与金融的相关度较高,已取得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已有持续深入的实践探索且成效较好。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的申报时间为自10月14日起,常年受理,额满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