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8日的通气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表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混改方面,目前有三分之二的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半数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
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半数以上国有资本集中在上市公司
翁杰明介绍,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分类改革方面,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全部完成,32家省级国资委所出资一级企业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在公司制改革方面,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2600多户全民所有制子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另外,董事会作用显著加强。83家中央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中央企业所属二三级企业建立董事会的占比达到了76%,各省级国资委所出资一级企业中建立董事会的占比达到了90%,5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稳步推进。
混改是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翁杰明表示,目前有三分之二的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半数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各省区市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49%。混改企业积极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2013-2018年实施混改的央企子企业中,混改后实现利润增长的企业超过七成。重要领域混改试点也在稳步推进,10家中央企业和171家省属一级企业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国有企业还开展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开展了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探索。截至2018年底,40家中央企业制定了职业经理人制度,977户子企业共选聘职业经理人4374人,各地共有95家省属一级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在激励机制方面,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1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实施股权激励一年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年均增长率达到16.7%。24家中央企业所属科技型子企业的104个激励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正在实施,激励对象人均收入增幅达到14.9%。
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面,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扎实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先后有18组35家企业完成重组,中央企业由113户调整至96户,成立铁塔公司、国源公司、国海公司,推进专业化整合,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集中,在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电信、煤炭等行业的占比达到80.1%。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户数超过1.4万户,减少比例达26.9%;累计完成1957户“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的主体任务,总体工作进展达95.9%。
国资监管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累计取消下放670项监管事项
国有企业本身改革的同时,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翁杰明指出,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取得阶段性进展,出台了职能转变方案,取消、下放、授权43项监管事项,制订印发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36项权责事项,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边界进一步明晰。另外,国资委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印发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分4大类、授权放权35项,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各地国资委累计取消、下放监管事项670项。
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持续推进。国资委分三批在21家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30个省级国资委已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76家,试点企业在授权放权、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稳妥推进。中央层面选取6家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试点,省级国资委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比例超过90%,有16个地方超过95%。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实现了中央企业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累计向中央企业委派39名总会计师,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机制方面,国资委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责任追究制度建设,27个省级国资委出台了违规责任追究专门制度。自加强专门监督力量以来,累计办理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核查和追责49件,直接组织或督促企业追责398人,督促企业制订(修订)管理制度600余项,降低损失或风险近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