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8月22日,深交所对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99.SZ](以下简称“富春股份”)董事范平发布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内容显示,富春股份董事范平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富春股份股票5.02万股,成交金额26.41万元。因富春股份预约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范平的股票卖出行为构成了敏感期买卖,且未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第1.4条、第3.1.5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1.3 条、第3.8.17 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对于该事富春股份发布公告称,范平此次的违规减持行为是由其家属误操作导致的。在此次违规减持前,范平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566.77万股,此次减持规模占其所持无限收条件股份的0.8%。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富春股份主营业务为通信运营、对外提供网络建设、规划、涉及管理等。2015年与2016年通过兼并收购开拓了游戏等文化消费业务。
2017年与2018年富春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99亿元、-3.27亿元,扣非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
近半年内富春股份高管层出现多次变动,5月1日财务总监曾祖雷离职,7月29日副总裁阳军辞职,7月30日总裁、董事长缪品章辞去总裁职务。
7月19日,富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以及实控人缪品章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7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22.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缪品章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权由36.88%减少至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