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机制进一步优化 两融标的股票数扩大至1600只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杨毅
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修订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近日出台,同时指导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对融资融券交易机制作出较大幅度优化。
新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了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交由证券公司根据客户资信、担保品质量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与客户自主约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二是完善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除了现金、股票、债券外,客户还可以证券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等资产作为补充担保物,增强补充担保的灵活性。三是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数量由950只扩大至1600只。标的扩容后,市场融资融券标的市值占总市值比重由约70%达到80%以上,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市值占比大幅提升。
需要说明的是,规则调整后不再统一规定维持担保比例最低限,并不是取消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扩大担保物范围,也不是不用考虑担保物质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上述调整的目的是改变“一刀切”的做法,将监管、自律的强制要求转化为证券公司自主风险管理的内在需求,交由证券公司与客户自主约定。对于客户资信较强、担保品流动性较好的,证券公司可经评估后适当调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反之可提高。同样,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也是引导证券公司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在标的范围内自主设定标的池,切实做好客户适当性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