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年来华商基金积极响应号召,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推出了一系列投资者教育保护活动,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2022年我们继续推出以“读懂上市公司报告”为主题的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
华商基金希望通过形式多样的理性投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帮助广大投资者提高阅读使用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引导投资者识别投资风险,认识企业基本面情况和发展前景,自主判断企业投资价值,促进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定期报告是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之一。为了使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应有的功能,需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披露行为制定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定期报告的“保真”要求,是指披露定期报告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异议时,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
注:内容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问答手册。
风险提示:本文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基金投资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