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在新能源发电、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等方面提出具体研发技术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方案,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
在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推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10项具体行动。其中,《实施方案》提出,将遴选、支持500家左右低碳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引导贷款、债券、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等支持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研发高效硅基光伏电池、高效稳定钙钛矿电池等技术,研发碳纤维风机叶片、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制造与安装试验技术、抗台风型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漂浮式光伏系统。研发可再生能源高效低成本制氢技术、大规模物理储氢和化学储氢技术、大规模及长距离管道输氢技术、氢能安全技术等;探索研发新型制氢和储氢技术。
到2030年大幅提升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在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推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10项具体行动,并针对不同行动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具体来看: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支撑行动
立足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并降低碳排放;
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行动
是以原料燃料替代、短流程制造和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优化为核心,引领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和低碳再造;
建筑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
是以围绕交通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以脱碳减排和节能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提升行动
聚焦提升CCUS、绿色碳汇、蓝色碳汇等负碳技术能力,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和减量替代技术进行针对性部署;
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
围绕驱动产业变革的目标,聚焦基础研究最新突破,加快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路径,引领实现产业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迭代升级;
低碳零碳技术示范行动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技术引领的节能减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并开展一批典型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促进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决策支撑行动
加强碳减排监测、核查、核算、评估技术体系研究建议,提出不同产业门类、区域的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和技术支撑体系;
碳达峰碳中和创新项目、基地、人才协同增效行动
着力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低碳科技创新的系统部署,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创新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项目、基地和人才协同,提升创新驱动合力和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与服务行动
加快完善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优化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创业生态;
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行动
持续深化低碳科技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支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力争到2030年纯电动乘用车
新车平均电耗大幅下降
在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上,《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大幅下降;科技支撑单位周转量能耗强度和铁路综合能耗强度持续下降。
《实施方案》还提出,到2030年,建筑节能减碳各项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支撑实现新建建筑碳排放量大幅降低,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提升。
到2030年,突破化石能源驱动载运装备降碳、非化石能源替代和交通基础设施能源自洽系统等关键技术,加快建设数字化交通基础设施,推动交通系统能效管理与提升、交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先进交通控制与管理、城市交通新业态与传统业态融合发展等技术研发,促进交通领域绿色化、电气化和智能化。
《实施方案》明确,将围绕城乡建设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以脱碳减排和节能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推进绿色低碳城镇、乡村、社区建设、运行等环节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研究,加快突破建筑高效节能技术,建立新型建筑用能体系。
遴选、支持500家左右低碳科技创新企业
在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与服务行动上,《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完善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优化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创业生态。遴选、支持500家左右低碳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
同时,支持科技企业积极主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提升企业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低碳技术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立低碳技术验证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依托国家高新区,打造绿色低碳科技企业聚集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
《实施方案》还部署了具体工作:
一是支持地方建立一批专注于绿色低碳技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载体,做大绿色科技服务业,深度孵化一批掌握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的“硬科技”企业。
二是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国技术合同登记企业中,按照“低碳”“零碳”“负碳”分类筛选和发布绿色低碳科技企业,促进技术、金融等要素市场对接,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绿色低碳科技企业集聚。
三是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碳中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贷款、债券、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等支持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低碳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建设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不断提升低碳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利用能力。支持建设一批低碳技术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