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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前7个月销售1187亿元 黄红云质押7871万股融资

时间:2021-08-11 16:23:50 |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8月10日晚间,金科股份(000656.SZ)披露7月份销售情况。

公告显示,2021年7月份,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66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41万平方米。

截至7月底,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187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146万平方米。

在金科股份2020年度的业绩说明会上,金科股份总裁杨程钧表示,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2021年计划全年销售目标不低于2500亿元,计划新开工面积约290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2600万平方米,2021年底在建面积约7100万平方米。以此来看,目前金科股份已完成年销售目标47.48%。

同日,金科股份还公告称,公司股份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被质押。

金科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近日收到股东黄红云的通知,获知其本人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业务。

其中,黄红云在三峡银行质押6054万股金科股份,在国泰君安质押1817.23万股金科股份,共质押7871.23万股,占其所持金科股份13.42%,占金科股份总股本比例1.47%,质押用途均为资金需求。

此前,黄红云和其前妻陶虹遐因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一事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

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与前妻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是否解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提到,要求金科股份补充披露《关于限期发布解除的函》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动的原因及依据,并说明相关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解除,解除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双方是否解除一致行动人方面,金科股份8月3日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于2021年7月4日收到《限期发布函》,鉴于该函件认为黄红云单方面违约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并未明确表示发函人是否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意见,为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明确披露内容,公司收到《限期发布函》后立即向黄红云发函核实了解情况。黄红云在2021年7月8日向公司回函,回函内容如下:“我与陶虹遐女士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后,于2017年3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我本人并没有与陶虹遐女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我充分尊重陶虹遐女士的意见”。

截至发稿时,金科股份报4.91元/股,涨幅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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