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再次下达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市公司“康得新”)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公司实控人钟玉给予警告。
财务造假证据在前,但从钟玉的陈述申辩意见来看,其表示投资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导致康得集团被股价及资本市场绑架,虚增业绩是不得已而为之。
对此申辩意见,证监会不予采纳,并表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任何一家公司发展的底线,任何想通过虚假业绩支撑股价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质疑证监会无管辖权
2019年1月,康得新无力偿还15亿元短期融资券,各界纷纷质疑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证监会立即启动现场检查并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证监会认定,康得新披露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年间,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2018年财务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2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5亿元,累计近120亿,其中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甚至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11.29%。
不仅如此,康得新2015-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也存在虚假记载。四年内,康得新披露北京银行账户组余额分别为46.00亿元、61.60亿元、102.88亿元、122.09亿元,累计逾330亿元。然而,据证监会调查,康得新北京银行账户组各年末实际余额为0。
但对于上述违法事实,康得新方并不认可,提出了4点申辩意见。
其提出,证监会对该案行使管辖权没有合法基础,且存在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证据不充足等问题。
钟玉还表示,为了投资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康得集团通过质押康得新股票融资,导致康得集团被股价及资本市场绑架,公司不得不通过虚增业绩的严重违规方式来满足资本市场预期,请求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在对其本人进行处罚时也酌情予以考虑。
以上意见均被证监会驳回,证监会强调,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途径把公司做大做强,才能真正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和认可,此种欺诈投资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受到严惩。
在同日出具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千亿市值大白马谢幕
“手握150亿现金,却不还10亿债券”,千亿市值大白马康得新陨落的故事是从2019年初的债券违约开始的。
当年1月,上清所公告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1800757,简称:18康得新SCP001)没有按时兑付,该债券发行规模是10亿元。由此,此前一直被市场质疑的康得新揭开了财务造假的口子。
与此同时,2019年1月22日,康得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后,康得新上演了一系列闹剧,包括被独董公开质疑、股东内斗、董事长频繁更换、小股东与管理层斗争等。
2019年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康得新财务造假落下实锤。
今年4月6日,深交所公告称对康得新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自此,上市十年、一度辉煌的康得新最终因财务造假止步于此。
4月14日,康得新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开启资本市场的最后谢幕。
5月31日, 康得新终止上市并摘牌。截至退市整理期末,跌幅达94.32%,报收0.2元/股,连其巅峰股价的1%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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