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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ST华讯董秘申辩被认可 行政处罚减少一半

时间:2021-07-14 08:33:03 | 来源:财经自媒体

罕见,董秘申辩被认可,行政处罚减少一半

来源:董秘学苑

原创六月雪

前面刚提到董秘该如何自证清白减免处罚或处分,今天案例就来了,7月13日,*ST华讯(维权)公告收到河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此前在2021年3月公司已经收到《事先告知书》,在相关人员作出申辩后,监管层的处罚有了细微变化。

公司存在的主要违规是,因为虚构购销交易,导致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和2018年半年报都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共历任两位董秘,分别是王巍(2017年3月-2017年9月)、李湘平(2017年9月-2020年1月)。

在2021年3月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两位董秘罚款一样,都是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对此,董秘王巍提出了申辩:

1、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时间仅为半年,仅签署2016年年报和 2017年半年报两份定期报告,在发现华讯方舟存在内控方面的问题后选择辞职。

2、在任职期间已积极履职、 勤勉尽责。

3、不参与南京华讯(虚构购销交易的主要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无法知晓违法违规实施。

4、对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追究应当遵循行政合理性。同时,华讯方舟对当事人的履职情况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

经复核,河北证监局认为:

1、董监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定保证责任,应当勤勉尽责,实施必要、有效的监督,对信息披露实施确认、审核等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不分管、未参与、不知晓违法行为不足以构成免责事由;

2、针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综合考虑其任职期限、履职表现、配合执法等情况,我局予以部分采纳,酌情对王巍从轻处罚。

最终,罚款从10万元,变为了5万元,董秘李湘平未申辩,罚款仍旧是10万元。

如何自证勤勉,减少处罚现在看来已经非常重要,虽然案例中是10万变成5万,金额本身不大,但是那是老证券法,新证券法下,动辄百万的罚款,如果能减一半,那金额也是不小的。

监管层能够部分认可董秘们的申辩,其实也就是进步所在,如果都一棒子打死,董秘工作很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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