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超宇环保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宿焕超收警示函

时间:2022-08-08 17:23:24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厦门证监局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焕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焕超:

截至2022年4月30日,你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该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宿焕超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厦门证监局

2022年8月3日

炒股开户享福利,入金抽188元红包,100%中奖!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