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大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大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何大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何大安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何大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何大安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陈晚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晚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日附件:
陈晚云,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历任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律师。
陈晚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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