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晨光
7月25日,深圳证监局下发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券商员工传播银行虚假消息遭行拘一事又见新进展。
深圳证监局指出,近期,辖区一证券营业部员工在网络上散布某银行“取不出钱”的虚假信息,破坏正常金融秩序,被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引发社会媒体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7月14日有网络流传消息称,“华兴银行暴雷,取不出钱”、“90%资金流进房地产、收不回来”。当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已查明案情,违法行为人向微信群及五名微信好友的微信,发送关于华兴银行的不实言论。违法行为人在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将相关言论在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圳证监局指出,该事件反映出个别证券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薄、漠视法律法规、缺乏职业道德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不断深化政治意识教育,培育健康的执业文化,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共同维护经济与社会安全。
事实上,今年以来,部分券商工作人员在社交媒体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多次引发市场关注,西部证券就有券商从业人员发布南京银行相关虚假信息,随后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后其劳动合同也被解除,同时还被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
深圳证监局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筑牢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要求,全力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深圳证监局表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充分认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职业操守的重要作用,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要求落实落细,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内外环境条件形成自身的特色文化,将其精神内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渗透到全体员工的一言一行。
最后深圳证监局强调,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合规与风险管理,建设从业人员管理责任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务实有效的员工行为管理机制。
早在去年10月,中证协制定并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导证券公司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在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工作人员行为管理等经营管理各领域充分考虑声誉风险,从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应对、报告等环节实施声誉风险的全流程管控。
业内人士指出,证券公司声誉风险往往会延伸出其他风险,例如管理风险和信用风险,由于金融机构在宏观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些内部风险也可能向外部传导,甚至导致金融系统性风险在金融机构之间传导。《指引》的实施不仅能防范证券公司内部风险,也能防范潜在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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