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专业人士称应莹点评天齐锂业文章涉嫌违规 违反《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

时间:2022-07-11 11:22:28 | 来源:市场资讯
行情图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客户端

【相关阅读】天齐锂业一度跌停 应莹股评:戴维斯双击已达顶峰,价格已高估

今日,“涨停板敢死队总舵主”徐翔之妻应莹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评论,认为“天齐锂业戴维斯双击已达顶峰,价格已高估。”截至发稿,天齐锂业股价跌停,封单超4000手,市值跌破2000亿元。

天齐锂业回应表示,“据应莹本人昨晚的公开回应,她没有股票账户、不买卖股票,理解她本人未持有天齐锂业股票。同时我们也提醒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评论,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

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应莹的股市点评文章可能涉嫌违规:

1、应莹的观点针对市场的走势、个股的证券估值提出明确分析意见,并向公众发布,涉嫌违反《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2、应莹其他文章中,若涉及到具体投资建议,将涉嫌无证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3、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需先取得业务资格

《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以口头、书面、电脑网络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必须先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4、应莹过往在私募投资机构任职,若现在还在相关私募机构任职,对具体证券发表意见,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股民福利来了!十大金股送给你,带你掘金“黄金坑”!点击查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