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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线证券索赔时效只剩九个月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时间:2022-06-23 11:22:27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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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巴士在线(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巴士在线,代码:00218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又有最新进展。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九个月,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20年4月12日晚,巴士在线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浙江监管局查明,巴士在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巴士在线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纳入巴士在线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巴士在线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巴士在线索赔。据公开报道显示,杭州中院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部分投资者需扣除系统风险导致的损失。

2022年2月26日,巴士在线发布关于收到杭州中院《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应向投资者李建华支付21,025,535.52 元、向投资者胡琼支付7,034,028.20 元;如果未按期足额履行,则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和纠纷。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巴士在线股票,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巴士在线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7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6月22日,巴士在线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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