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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乐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规 受损股民可做索赔准备

时间:2022-05-24 16:22:25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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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乐科技或公司,证券代码:60026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1年7月24日,凯乐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相关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7月23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涉及重大诉讼及风险事项,主要因专网通信业务供应商出现逾期供货情形,同时披露该项业务涉及的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存货存在损失或资产减值风险。前期,我部针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分别发出审核问询函和监管工作函,主要关注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上下游之间以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资金及货物流转情况等,要求审慎判断该项业务实质,公司及会计师回函未见异常,可能与目前情况存在偏差。请你公司和会计师进一步核实上述涉及内容,说明前后信息披露偏差的情况及原因,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在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明确凯乐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认为可能与专网通信业务有关,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现初步判断凯乐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

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凯乐科技受损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ST凯乐维权入口)

1、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间买入凯乐科技股票,且在2021年7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在上市后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买入凯乐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5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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