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梧桐树下V
文/梧桐小编
5月1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965)一系列公告展示了财务总监程静女士拒签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的背后原因。4月29日,福成股份公告了没有财务总监签署的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报,上交所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解释财务总监没有在年报、一季报上签署的原因。5月12日的一系列公告展示了背后真相。原来是财总对实际控制人干涉公司财务管理,导致上市公司严重缺乏独立性不满而拒签年报、一季报。在上市公司核实有关重要事项、实际控制人出具规范参与福成股份的承诺后才补签确认意见。为这位有勇气、有责任心的财务总监点赞!
根据上述一系列公告,小编理清了事件的大概情况:
4月27日晚上七点左右,公司董事会秘书跑完步回到办公室,发现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静”签名的纸质文件,文件主要内容:“1. 大股东有干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不独立;2. 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职责,不能做到勤勉尽责,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性;3. 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4. 拒绝签署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
收到该文件后公司一直多方面尝试与其联系确认真伪,但财务总监程静自此失联,无法百分百确认其来源及信息真伪。公司董事会会议当天,财务总监程静未出席会议,未签署公司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财务总监程静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电话关机、微信语音及信息不应答、到访其家庭住址无回应,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十点左右向三河市公安局报警)。因财务总监程静未通过任何正常渠道公开提交任何有关不签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说明文件。公司只能以财务总监未签署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不保证公司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方式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
5月5日,程静出具了对其拒绝签署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原因的书面解释。一是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采购活牛的数量、金额)尚未核实清楚。二是公司实控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程静在此书面意见中写道:我作为担任公司十一年财务总监的管理者,在公司有一定根基,敢于坚持原则和底线,对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对社会和企业负有责任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维护股东的权益。基于上述原因,本人于2022年4月28日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意见。
4月29日披露定期报告之后,公司多方联系上财务总监程静,与其深入沟通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真实原因,以及探讨如何消除财务总监程静当时表示无法保证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所存在的障碍。
经过双方沟通,针对前述:
1.2)条原因,公司买牛采购人员通常半年才回公司一次,此前财务总监提出补齐买牛原始凭证问题时,未得到充分重视,导致财务总监关注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发生后,2022年5月初公司从全国各地召回2021年参与买牛的全部采购人员,花费几天时间与公司会计共同核实2021年买牛情况和补充相关资料,基本上已获得2021年买牛活动发票和付款资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证明,最终达到满足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大量采购活牛生物性资产的准确资金支出和资产成本的确认要求;
对于 1.3)条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书面已出具《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承诺:“自即日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范第1号-规范运作》、《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流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上市公司的运作。”
鉴于上述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主要原因已消除,公司财务总监程静同意并于5月9日补签对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的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公司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承认了程静所说干涉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情况及原因。
福成股份5月12日也公告了李福成出具的《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
程静,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至2011年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年薪3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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