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制度齐发力,股民维权谱新篇!由新浪财经主办的315投资者保护论坛正式启幕。回首2021年,一系列标志性案件相继判决,与此同时,证券虚假陈述新规正式出台,投资者保护从此开启新篇章。新时代背景下,投资者维权有哪些改变?该如何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带着思考与期许,新浪财经力邀业内大咖共聚云端,共话投资者保护新时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律师、合伙人张云发表主旨演讲,介绍了证券代表人诉讼的运作过程。
2020年,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三类证券侵权案件,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侵权案件可以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或者特殊代表人诉讼。其核心目的就是便利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所谓普通代表人诉讼就是原告一方人数十人以上,可以推选2-5名代表人;特殊代表人诉讼,全国第一例就是2021年康美药业,简单说就是投资者不申明要退出代表人诉讼,就默认为参加代表人诉讼。
张云表示,所有参加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都不需要缴纳诉讼费,这一点给投资者节省了许多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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