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货币基金迎来新的监管要求,货币基金市场格局有望出现新变化。
1月14日,《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提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将在经营投资理念、风险管理、人员及系统配置、投资比例、交易行为、规模控制、申赎管理、销售行为、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有更为严格审慎的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
《暂行规定》明确,单一基金满足连续20个交易日净资产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主动报告,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应予以合并计算。经证监会评估后,将确定是否属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监管新规具有明显的宏观审慎特征,在规范行业发展同时,提升货币基金管理人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韧性,确保投资者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同时防范系统性潜在风险,将有助于完善监管框架,推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和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强调加强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包括:基金管理人针对性建立健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设置更为严格审慎的风险控制要求,加大压力测试频次。完善投资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内部信用评级管理,投资标的和相关决策应当有及时、充分的研究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优化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加强基金规模管控。
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共同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预案,提前对风险处置事项做出安排;规定重大风险情形下的风险处置小组机制,以及基金管理人等市场主体风险处置责任及要求;规定不同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风险准备金、主要股东等处置资金来源。
在新的监管要求下,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面临规模与收益的平衡。《暂行规定》在经营投资理念中强调,不得盲目扩张基金规模;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薪酬奖励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基金规模相挂钩。
在投资运作中,一方面,降低杠杆率,降久期,压缩剩余期限。另一方面,限制资产配置过于集中,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将单一投资标的持有比例从常规基金的10%降至5%;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上限从10%降至5%;现金类资产最低占比从5%提高至20%,并明确有期限的银行存款占比不得高于50%;杠杆率上限从120%压至110%,剩余期限上限从120天压至90天;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剩余期限进一步压至60天,同时正常市场条件下不得开展债券正回购交易。
“巨无霸”货币基金在此过程中收益率可能会受到影响,中小货币基金收益率相对较高,可望吸引部分资金流入。不过,新的监管政策更多是前瞻性地防控风险,并不意味着大型货币基金现在就存在风险。而且,头部基金公司在负债端管理的竞争力仍然强大。货币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流动性管理的意义远大于收益本身,安全性、流动性进一步提升对资金仍具吸引力。
瓜分6666元现金红包!领取8%+理财券,每日限额3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