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T康美(维权) ,60051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2021)粤52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从公告中的重整情况概述来看,2021年6月4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粤5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ST康美在公告中称,公司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实力雄厚的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以及投资人的支持,公司将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也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从公告中披露的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来看,具体如下:1.应分配给债权人的现金清偿款项已经分配,因债权人账户异常、或未提供账户等原因未分配现金已经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股票已转增完成并已划转给中小股东、投资人、债权人,因债权人账户异常、或未提供账户等原因未划转股票也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2.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成立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天商贸”)作为信托平台公司,开展信托底层资产置入工作,注册资本18.2亿元。 公司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了信托合同、关于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康天商贸100%股权过户至建信信托名下。
3.对于发生的破产费用,已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支付。2021年12月27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公司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公司管理人执行监督工作的相关情况,并提请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截至12月30日收盘,*ST康美报每股2.94元,涨5%,市值407.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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